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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庆市澎旭气体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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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瓶使用安全小常识

一、认准合格气瓶的标志
  ⑴一是涂有充装单位标志和编号;
  ⑵ 二是贴有充装标签;
  ⑶ 三是贴有安全警示标签;
  ⑷ 钢印标记、颜色标记要符合规定;
  ⑸ 已到检验期的要有检验标记(新瓶除外);
  ⑹ 无变形、损件、漏气。

二、做到“六不使用”
  ⑴ 不使用无警示标签和无充装合格证的
  ⑵ 不使用无充装单位标志和编号的气瓶;
  ⑶ 不使用超期未检和报废的气瓶;
  ⑷不使用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气瓶;
  ⑸ 不使用附件不全、损伤的气瓶;
  ⑹ 不使用严重锈蚀、变形的气瓶。

三、记住气瓶检验周期及报废规定:
  ⑴ 15公斤以下的液化石油气瓶每四年至少检验一次,15年报废 ;
  ⑵ 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;
  ⑶ 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和盛装一般气体的焊接气瓶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,15年报废;
  ⑷ 无缝气瓶(氧气、氮气、氢气等)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,30年报废;
  ⑸ 盛装有腐蚀性气体的焊接气瓶每2年至少检验一次,12年报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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